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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议人贩判死刑应理性看待

作者:胡凌云 文章来源:涟源市侨联供稿 发布时间: 2015-06-19 字体:【】【】【

  

娄底市人大代表、党外人士代表、涟源市侨联委员、涟源市法制办副主任胡凌云建议——

  网友热议人贩判死刑应理性看待

  近日,朋友圈被广大网友刷屏:“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 !”,笔者也收到了很多相关信息,大量网民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表态支持一律死刑。从一个孩子母亲的角色来看,笔者是非常痛恨人贩子,但是作为一名从事多年的法制工作者来讲,对于人贩判死刑的争议,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性看待:

  1、人贩判死刑将对双方危害更大。假如法律规定,不管人贩罪刑轻重,所有人贩一律判为死刑,一旦人贩被抓,将会面临死刑,那些没有被解救出来的被拐儿童,生命安全就会受到威胁,对孩子和家庭造成的伤害就会更大,同时也增加了警察抓捕的难度。

  2、应当遵循罪刑相称。犯罪分子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就应该遵循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重罪重判,轻罪轻判,罚当其罪,罪刑相称。不能搞一刀切,把所有的人贩子都判处死刑,应当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做判断。然而现实中,有不少人贩子贩卖的儿童,是由其亲生父母主动出售的,人贩子在中间起中介作用。因此,死刑不一定能根治人贩子问题,但对于罪行严重的人贩子应该判处死刑。

   3、加大对买方处罚力度。当前法律对买孩子的买方处罚偏轻,这也是拐卖儿童案件多发的重要原因。我国对“收买”被拐儿童方面的打击力度太小。只有加大对买方的处罚力度,拐卖儿童的主要渠道和动机就被卡死了,拐卖儿童的行为才也会减少。

   4、增强全民“反拐”、“治拐”的意识和能力。向社会广泛开展“反拐”、“治拐”宣传活动,加大反拐宣传力度重要针对幼儿园、学校及广大市民讲解如何预防诈骗和拐卖,如何识别身边的拐卖犯罪份子,以及当拐卖发生时如何进行自救等措施。增强孩子和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识别拐卖犯罪的能力,为儿童安全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5、加大对人贩子惩处力度。加大对拐卖儿童的人贩子惩处力度。严厉打击人贩子,打击一批,处理一批,决不心慈手软。同时加大对儿童收养人的监督,发现当地有收养或者来源不明的孩子要及时报告当地执法管理部门或者公安,加强孩子的户口管理,做到全社会都关注买卖孩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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